行業動態
合肥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怎么申報?條件、流程及服務功能要求詳解
在中小企業發展面臨諸多挑戰的背景下,優質公共服務成為企業降本增效、創新突破的重要支撐。合肥市為引導服務資源向中小企業集聚,制定專項認定管理辦法,對 “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的設立門檻、服務功能、申報材料及管理機制進行系統規范。無論是綜合類服務平臺,還是聚焦融資、技術、培訓等領域的專業平臺,只要滿足資產、人員、服務業績等核心條件,均可參與認定,通過政策賦能成為服務中小企業的 “主力軍”。合肥企業申報有疑問可仔細小編:
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安徽、湖北、江蘇、湖南、四川、陜西等地均有公司,成立13年,經驗豐富,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綠色工廠、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兩化融合、大數據企業、首臺套、規上企業、老字號、非遺、技能大師工作室、孵化器/眾創空間、質量獎、科技成果評價、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版權、軟件著作權、工商財稅等項目材料編寫和項目規劃指導等服務,免費咨詢!
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和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徽省經信廳《安徽省中小企業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皖經信企發〔2020〕45號)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合發〔2019〕4號)文件精神,加快完善我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引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不斷提高集聚服務資源的能力、完善服務功能,建立覆蓋全市的網絡化、智慧化企業服務平臺,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是指經合肥市經信局認定,由法人單位建設和運營,圍繞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需求為導向,為中小企業提供各類公共服務,業績突出、公信度高、服務面廣,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服務平臺。
示范平臺具有開放性和資源共享的特征,提供的公共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創業、培訓、融資、咨詢、市場、法律、信息化應用、人才等。示范平臺可以是具有多種服務功能的綜合性平臺,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務功能突出的專業平臺。
第三條合肥市經信局負責示范平臺的認定和管理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負責本地區市級示范平臺的初審推薦、規劃管理、指導服務工作,協助市經信局對示范平臺進行管理。
第四條示范平臺的認定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五條市級示范平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運營兩年以上獨立法人單位,資產總額不低于200萬元,財務收支狀況良好,年服務收入80萬元以上,合法經營,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聯網等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創新服務的企業。
(二)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集聚的區域。包括:產業集群、小企業創業基地、孵化器、工業園區等。滿足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需求,服務的行業對縣區乃至全市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三)服務功能完善。從業人數不少于15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不低于75%;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有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集聚服務機構5家以上。
(四)年服務中小企業不少于60家,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定增長;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服務業績突出,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服務收費要有相應的優惠規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要不少于總服務量的20%;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和品牌建設方案。
(六)主要負責人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
(七)平臺建設運營單位無失信行為信息。
第六條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除進行專業融資服務等特色服務的平臺,其余平臺應具有以下至少兩項服務功能要求:
(一)信息發布服務。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業查詢的、開放的信息服務系統;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線上年發布信息150條以上;線下年服務企業數量100家以上;年組織開展的相關服務活動6次以上。
(二)技術創新服務。具有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具有專家庫和新產品、新技術項目庫等;具備條件的應開放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與中小企業共享;年開展技術洽談、產品檢測與質量品牌診斷、技術推廣、項目推介和知識產權等服務活動4次以上。
(三)創業指導服務。具有較強的創業輔導能力,建有創業項目庫、《創業指南》、創業服務熱線等;開展相關政務代理服務;年開展創業項目洽談、推介活動4次以上;年服務人數150人次以上。
(四)培訓培育服務。具有培訓資質或在經信部門備案,具有線上和線下培訓能力,有完善的培訓服務評價機制,年開展培訓活動10次以上;年培訓人數1000人次以上。
(五)投資融資服務。年組織開展投融資對接、企業融資策劃、推薦和融資代理等服務活動2次以上;年促成融資服務項目8個以上;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總額3億元以上。
(六)管理咨詢服務。以實施中小企業管理提升計劃為重點,組織專業服務機構和專家志愿服務人員,為中小企業送管理、送服務,提供管理診斷和咨詢服務,指導企業運用現代管理理念、知識和技能,提升管理水平,推動管理創新。年服務企業150戶/次以上。
(七)市場開拓服務。充分發揮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亞太經合組織(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各類展會作用,為中小企業提供形式多樣的產品展示交流和技術交流。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建立商貿信息發布和預警預測機制,提供國際交流與合作服務,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引進來”。每年組織企業參加省級以上的展會、論壇等相關活動2次以上。
(八)法律顧問服務。組織專業法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法律維權與援助等服務,定期開展法律知識宣傳等活動。年服務企業100戶/次以上,每年開展法律知識宣傳活動至少1次。
(九)人才招聘服務。建有線上招聘平臺,年發布企業招聘崗位超過5000個,年開展專場招聘活動不低于10場,具備網招、社招、校招等多種服務手段幫助企業解決招聘難等問題。能有效為大學生提供就業指導,通過培訓等手段幫助大學生適應職場環境。具備一定的服務資源,能為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招聘提供精準化服務。
(十)信息化應用服務。通過計算機軟硬件技術運營支撐,為中小企業實現信息化提供咨詢、系統應用、信息維護與升級等信息應用服務。有可靠、安全、便捷的云服務功能,能提供全天候網絡系統管理維護與技術支持,以保證系統的正常工作。服務效果良好,在線客戶累計100家以上,其中中小企業占比不低于80%。
第七條被推薦為示范平臺的單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1.申請平臺的基本情況(包括:創立發展沿革、發展目標、目前的基本情況);
2.平臺管理運營情況(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員激勵、能力提升、品牌建設、可持續發展等);
3.近年來的服務成效(包括:主要服務內容、服務對象、規模以及服務收費情況,為中小企業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費服務情況);
4.主要服務業績及為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做出的貢獻;
5.下一步發展設想。
(二)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服務收支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
(四)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
(五)主要服務設施、軟件或儀器設備清單;
(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及職稱情況,從業人員社保繳納證明;
(七)簽訂服務協議的中小企業名單和服務中小企業成效的評價;
(八)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九)縣級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資質(證明)復印件,授予的榮譽證書(證明)復印件;
(十)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十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第八條市經信局按照本辦法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結果提交局長辦公會審議并確定認定名單,名單在合肥市經信局網站公示一周。
第九條市經信局對公示無異議的服務平臺授予“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并及時在市經信局相關媒體和網站公布。
第十條示范平臺的認定工作每年組織一次,認定工作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第十一條示范平臺要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主動開展公益性服務,積極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各項任務,及時發布服務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每季度末填寫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本情況表,每年1月底提供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和服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報送。
第十二條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建立季度報告制度,負責對所轄區內的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服務質量、服務收費情況以及服務滿意度等進行定期檢查,每季度末匯總上報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本情況表。每年1月底根據企業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和服務收支專項審計報告材料,組織開展轄區內示范平臺測評工作,填寫測評情況及意見,上報市經信局。對測評不合格的市級示范平臺,市經信局撤銷其稱號。
第十三條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滿當年可進行復評。
第十四條市經信局建立監督管理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家對示范平臺進行抽查。對已經認定的示范平臺,發現弄虛作假的,撤銷稱號。
第十五條已被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若發生更名、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后30個工作日內將情況書面報市經信局。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對于服務機構而言,申報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不僅能獲得官方背書,還可借助政策引導整合更多資源,擴大服務覆蓋面;對于中小企業而言,示范平臺的落地意味著能以更低成本獲取專業服務,解決發展中的實際難題。需注意的是,示范平臺認定有效期為三年,期間需嚴格遵守服務質量要求,若出現弄虛作假或測評不合格,將面臨稱號撤銷風險。建議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提前對照辦法梳理材料,把握每年申報機遇,共同推動合肥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提質升級。
自2012年創立,立足安徽,服務全國(湖北、江蘇、湖南、四川、陜西等),是您值得信賴的綜合企業服務機構。
我們專注解決您的核心需求:
贏政策紅利: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規上企業、老字號、非遺、孵化器/眾創空間... 覆蓋國家及地方各級重磅政策項目,專業團隊全程代辦,提升成功率,助您搶占資源。
筑知識產權壁壘: 專利、商標、版權、軟著全鏈條申請與代理,保護創新,打造核心競爭力。
強數字營銷: 抖音短視頻推廣引爆流量,網站定制與SEO優化提升百度排名,讓客戶主動找上門。
穩企業根基: 工商財稅咨詢、股權設計、公司注冊注銷、股權掛牌、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編制,提供專業咨詢與落地支持。
選擇臥濤,獲得三大保障:
專業高效: 十余年經驗,資深團隊精準匹配政策,流程代辦省心省力。
全面可靠: 覆蓋企業全周期發展需求,服務網絡遍及多省。
成功驗證: 助力眾多企業獲取資質榮譽、資金扶持與市場增長。
臥濤集團,以客戶需求為核心,持續深耕服務,助力企業把握機遇,實現可持續發展!
立即聯系15855157003免費咨詢 解鎖專業服務,加速您的成功!